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21〕97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文〔2022〕1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泽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和国内银行贷款80%,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泽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起于安阳市殷都区曲沟镇东彰武村东北侧,接已建的安阳绕城高速,路线整体南北走向,向南依次经安阳市龙安区、鹤壁市鹤山区、淇滨区,终点于鹤壁市淇县小滹沱村西北与台辉高速交叉,并预留继续向南延伸条件。路线全长约54.53公里。 路基主线填方总量约为7094千立方米,挖方约8272千立方米,沥青砼路面约为807千平方米,本项目占地总面积6325.663亩。设大桥8142.9m/25座,中桥246.24/5座,涵洞64道,通道26处,天桥11座;隧道1909m/2座,长隧道、中隧道各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7座,分离式立交4177.9米/12座;主线设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监控中心合建1处。 2.2 项目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2.3 施工监理服务期:委托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试验检测服务期:委托人发出开始试验检测通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办划分1个标段(AHZJ-1);驻地办划分3个标段(AHZD-1、AHZD-2、AHZD-3);试验检测划分2个标段(AHJC-1、AHJC-2);总监办负责协调管理各驻地办及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业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A类和B类的 2 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C类的 2 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AHZJ-1、AHZD-1、AHZD-2与AHJC-1之间具有利害关系,AHZJ-1、AHZD-3与AHJC-2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同一单位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在前述具有利害关系的标段中同时中标。 |
点击进入微试验APP电脑版|微试验 ( 粤ICP备16061854号 )
GMT+8, 2024-1-3 16:57 , Processed in 0.039178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