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按照《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2010年版),各等级申报条件如下: 一、初级工/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二)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工/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四)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工/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点击进入微试验APP电脑版|微试验 ( 粤ICP备16061854号 )
GMT+8, 2024-1-3 16:58 , Processed in 0.04202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